近日,教育部頒布了《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廳的要求,2016年10月14日,我校學術委員會在圖書館大接待室召開會議,專題學習落實《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全體學術委員會委員參加。會議由學術委員會主任王俊祥主持。
校長助理、學術委員會秘書長程志華宣讀了《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本辦法分為八章四十一條,包括總則、教育與預防、受理與調查、認定、處理、復核、監督和附則。它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做出規定,為高校預防預處理學術不端行為提供了制度依據。
最后,學術委員會主任王俊祥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深刻認識本辦法發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思想上重視。二是全面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以身作則。三是緊密結合學校實際情況,不斷推進學術民主、保障學術自由、預防和懲治學術不端行為,創建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
(學術委員會秘書處供稿)